佛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佛山市推动机器人应用及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有关单位:

为建设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鼓励机器人广泛应用,加快培育发展我市机器人产业,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推动机器人应用及产业发展扶持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佛府办〔2018〕9号)的规定,现组织申报2018年佛山市推动机器人应用及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专题

(一)机器人应用补助项目;

(二)机器人应用示范企业扶持项目;

(三)骨干机器人本体制造企业和骨干机器人系统集成企业扶持项目;

(四)机器人本体制造培育企业和机器人系统集成培育企业扶持项目;

(五)机器人产业及智能制造公共服务平台扶持项目。

已获得专题二项目立项的机器人设备,不得再申报专题一项目。已获得专题一项目扶持的机器人设备,可继续申报专题二项目,若获得立项须相应扣除已获得专题一项目的扶持额度。

专题三、四中,机器人本体制造企业和机器人系统集成企业扶持项目,同一企业单个年度只能申报其中1项。

二、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要求

(一)机器人应用补助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

(二)机器人应用示范企业扶持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2);

(三)骨干机器人本体制造企业和骨干机器人系统集成企业扶持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3);

(四)机器人本体制造培育企业和机器人系统集成培育企业扶持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4);

(五)机器人产业及智能制造公共服务平台扶持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5)。

项目申报通知、申报指南及相关表格可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网站(www.fset.gov.cn)、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www.fsfczj.gov.cn)下载。

三、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在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www.fsfczj.gov.cn)按照申报指南要求成功填报申报材料后,通过平台打印纸质申报材料于6月15日前提交至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逾期不予受理。项目申报材料(一式3份含电子版)由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审核汇总后,于6月29日前通过平台和行文上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逾期不予受理。

四、资金管理

本项目将参照《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经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经济和信息化局部分)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的通知》(佛府办〔2017〕21号)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附件: 1.机器人应用补助项目申报指南

                  2.机器人应用示范企业扶持项目申报指南

                  3.骨干机器人本体制造企业和骨干机器人系统集成企业扶持项目申报指南

                  4.机器人本体制造培育企业和机器人系统集成培育企业扶持项目申报指南

                  5.机器人产业及智能制造公共服务平台扶持项目申报指南

 

佛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5月11日

 (联系人:王赛,联系电话:83995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