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顺德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

顺府办发〔2023〕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各部门,市垂直管理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以及行政管理的实际情况,现决定废止《顺德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顺府办发〔2010〕53号)。该办法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