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评选佛山市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佛市监〔2025〕23号)要求,现将佛山市市直部门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正式推荐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4日(共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提供本人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公章,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28日-12月4日
来信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9号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邮编:528000)
电 话:0757-82789989
附件:佛山市市直部门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正式推荐对象名单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