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2019年工业企业“小升规”培育奖励扶持办法的通知》(佛禅府办〔2019〕28号,附件1,以下简称“2019年小升规扶持办法”)及《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2020年工业企业“小升规”培育奖励扶持办法的通知》(佛禅府办〔2020〕27号,附件2,以下简称“2020年小升规扶持办法”),对我区2019年及2020年工业“小升规”企业给予升规入库奖励、搬迁补贴扶持及融资贴息扶持(其中搬迁补贴仅针对2020年新升规工业企业,融资贴息扶持仅针对2019年新升规工业企业)。现将申报2019年、2020年工业企业“小升规”培育奖励扶持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对象
在禅城区行政区域内办理工商和税务登记、近3年在专项资金管理与使用过程中不存在违法违纪行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2019或2020年进入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名录库(以下简称名录库)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升规入库奖励
1.2020年高企规模化奖励及经济贡献增量奖励
根据“2020年小升规扶持办法”,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要求的工业法人企业首年奖励15万元+X,最高不超过60万元。其中,如果已属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的,首年奖励30万元+X,最高不超过80万元。其中15万元为“申报即奖”,截至目前,该项奖励资金已全部落实到位。针对属于高企的新升规企业,因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名单已认定,现向此类企业追加高企规模化奖励资金15万元,2020年进入名录库的高新技术企业可申报本项奖励。
根据“2020年小升规扶持办法”,X为企业当年经济贡献值区级留成部分较上一年经济贡献值区级留成部分的增量。现组织扶持对象申报经济贡献增量奖励工作。2020年进入名录库且2020年经济贡献值较2019年有增量的工业企业可申报该项奖励。
2.2019年进入名录库企业第二年在库奖励及经济贡献增量奖励
根据“2019年小升规扶持办法”,对扶持对象首年奖励15+X万元;如第二年仍在名录库奖励15+X万元;如第三年仍在名录库奖励X万元。其中:X为企业当年经济贡献值较进入直报平台前一年经济贡献值的的增量。
2019年进入名录库且第二年在库企业可申报第二年在库奖励。2019年进入名录库且2020年经济贡献值较2018年有增量的工业企业可申报经济贡献增量奖励。
(二)搬迁补贴扶持
根据根据“2020年小升规扶持办法”,对2020年区内搬迁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及从区外搬迁到我区,且工商、税务在我区进行登记并已进入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名录库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含搬迁到我区当年升规入库的工业企业)进行补贴,补贴金额为一次性奖励15万元,其中,属于高企的额外增加15万元奖励。区内搬迁的,5年内奖励不超过一次。2020年进入名录库的工业企业于2020年内发生区内搬迁或由区外迁入的,可申报本项扶持。
(三)融资贴息扶持
根据“2019年小升规扶持办法”,对在禅城区辖区内进行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取得经营范围的相关许可,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无不良资信记录并于2019年进入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名录库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进行融资贴息扶持。
申报条件:2019年进入名录库企业成功申请小额贷款,且贷款合同签订日期及利息支付日期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期间的,可申报本项扶持。
贷款贴息额度:单个企业如成功申请小额贷款(贷款金额500万元及以下),按实际发生的利息的50%予以补贴,连续扶持3年。
三、申报材料
(一)升规入库奖励
1.申请表(附件3或4),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上传1份;
2.申报2020年经济贡献增量奖励的,提供2019年度及2020年度完税证明,扫描上传各1份;申报2019年经济贡献增量奖励的,提供2018年度及2020年度完税证明,扫描上传各1份;
(二)搬迁补贴扶持
1.申请表(附件4),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上传1份;
2.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上传1份;
3.企业与迁入园区签订的租赁合同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上传1份。
(三)融资贴息扶持
1.申请表(附件3),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上传1份;
2.企业与银行的贷款合同、借据、利息发票,加盖企业公章,扫描上传1份。
四、申报时间节点及审批流程
(一)网上申请:符合要求的企业请于5月25日至5月31日期间登录佛山市扶持资金综合服务平台禅城分厅(https://fsfczj.foshan.gov.cn),选择办理事项,填报并提交资料。
(二)初审(5个工作日):各镇(街道)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依照企业申报扶持资金的类型,分别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在6月7日前加具初审意见和公章。初审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将信息反馈给申请人。属于申请材料不齐全、申请表单填报不完整的,申请人重新补正提交申请(补正时间不得超过初审截止时间),逾期视为放弃办理。
(三)审核(15个工作日):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会同审查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并根据审核意见,制定扶持资金初步安排方案,征求镇(街道)、区统计局、区财政局意见。
(四)公示(5个工作日):审核结果将在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禅城分厅向社会进行公示。
(五)政策兑现(5个工作日):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向区财政局发起支付申请,在区财政局下达指标且资金额度成功授权到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后5个工作日内将奖励资金拨付给企业。
五、联系方式
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林燕 82340922 负责政策的咨询,企业资料的汇总审核,以及统筹上报
南庄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江惠敏 85339622 负责南庄镇街道企业申报材料的汇总、报送
石湾镇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 梁敏华 83839171 负责组织石湾镇街道企业申报材料的汇总、报送
张槎街道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许君毅 82501092 负责组织张槎街道企业申报及材料的汇总、初审、报送
祖庙街道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李婵津 82098754 负责组织祖庙街道企业申报及材料的汇总、报送
附件:1.《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2019年工业企业“小升规”培育奖励扶持办法的通知》(佛禅府办〔2019〕28号)
2.《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2020年工业企业“小升规”培育奖励扶持办法的通知》(佛禅府办〔2020〕27号)
3.佛山市禅城区2019年工业企业“小升规”培育奖励扶持申请表
4.佛山市禅城区2020年工业企业“小升规”培育奖励扶持申请表
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21年5月24日
附件1:附件2.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2020年工业企业“小升规”培育奖励扶持办法的通知(佛禅府办〔2020〕27号).pdf点击下载
附件2:附件1.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2019年工业企业“小升规”培育奖励扶持办法的通知(佛禅府办〔2019〕28号).pdf点击下载
附件3:附件4.佛山市禅城区2019年工业企业“小升规”培育奖励扶持申请表 .docx点击下载
附件4: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关于申报2019年、2020年工业企业“小升规”培育奖励扶持资金的通知.docx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