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山市三水公证处设立服务窗口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根据《广东省司法厅关于规范公证机构办证点服务窗口管理的通知》(粤司办〔2021〕114号)的规定,同意佛山市三水公证处在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荷湖南路1号5座行政服务中心设立公证服务窗口。

  对上述所设公证机构服务窗口的管理适用《广东省司法厅关于规范公证机构办证点服务窗口管理的通知》(粤司办〔2021〕114号)规定。请你局指导监督三水公证处严格执行公证有关法律法规和恪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不得违反《公证程序规则》受理公证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