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工作要求,根据《佛山市司法局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市司法局开展了2024年公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开展检查工作的过程

  2024年9月29日,市司法局下发了《佛山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公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佛司办〔2024〕42号)。10月10日,市司法局在“佛山市市场监管服务信息化平台”的法律服务机构检查对象名录库(公证)中,随机抽取了佛山市禅城公证处作为此次抽查工作的检查对象;在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了莫显阔(行政执法证号:19050011622)、马强强(行政执法证号:19050011181)作为执法检查人员。10月21日下午,市司法局派出两名执法检查人员莫显阔、马强强赴禅城公证处实地检查,同时邀请佛山市珠江公证处唐文科、佛山市华南公证处杨炳权两名公证员陪同抽查公证案卷质量。

  二、检查情况和结果

  经书面和实地检查,禅城公证处在公证执业方面情况如下:

  (一)公证机构组织建设情况

  1.禅城公证处有自己的名称、固定场所和开办资金,共有执业公证员11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八条规定的设立条件。

  2.2024年9月禅城公证处负责人由余楚静变更为杨堃,目前佛山市禅城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已准予变更登记。现正在向上一级司法行政机关核准并逐级报省厅备案。

  3.禅城公证处负责人杨堃具有三年以上公证员执业经历,符合法定任职条件。

  4.禅城公证处认真组织公证人员开展岗前培训,并参与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和行业协会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

  5.禅城公证处系禅城区司法局下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禅城公证处的党员(共8名党员,1名发展对象)纳入佛山市禅城区司法局第四支部管理,其中支部书记为禅城公证处副主任李才稳。禅城公证处党员有积极参加所属基层党组织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公证机构执业活动情况

  1.在禅城公证处自2024年1月1日至10月20日办结的公证案件中,未发现公证机构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

  2.未发现禅城公证处的公证员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

  (三)公证质量情况

  1.现场随机抽查禅城公证处2024年办理的20宗公证案件卷宗,卷宗号分别为:CC2024Z1241、CC2024Z1096、CC2024Z967、CC2024Z931、CC2024Z921、CC2024Z2977、CC2024Z3011、CC2024Z2888、CC2024Z2889、CC2024Z3119、CC2024Z4374、CC2024Z4372、CC2024Z4370、CC2024Z4357、CC2024Z4349、CC2024Z452、CC2024Z366、CC2024Z334、CC2024Z312、CC2024Z268,其中:国内公证5宗;涉外公证5宗;涉港澳公证5宗;涉台公证5宗。

  2.被抽查的公证案卷总体质量良好。所检各类公证办理程序规范,符合《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和相关公证业务指引规定,未发现违反公证程序办理公证的情形。

  (四)公证员执业年度考核情况

  禅城公证处按照《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公证员年度执业情况进行考核,并建立了公证员年度考核台账。

  (五)档案管理情况

  禅城公证处在办公场所设有专门的档案室,配备基本设备并指定专人负责公证档案管理;禅城公证处已建立公证档案管理制度,公证档案管理员已按照《公证文书立卷归档办法》和《公证档案管理办法》管理公证档案将公证文书分类立卷,归档保存,并设有档案借阅登记簿进行借阅登记。

  (六)公证收费和财务制度执行情况

  禅城公证处严格落实收费情况报告和公示制度,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在服务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服务收费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和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禅城公证处依照规定参加公证执业责任保险,并按时、足额交纳公证赔偿基金。  

  (七)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禅城公证处建立了健全的财务、资产、公证业务、档案和公证质量等管理制度,有规范健全的管理机制;如《禅城公证处公证案件质量管理制度》《佛山市禅城公证处财务管理制度》《禅城公证处档案管理制度》等制度,并严格按照上述制度执行。

  (八)司法部和广东省司法行政机关要求进行监督检查的其他事项

  1.禅城公证处依法、及时处理相关投诉,并对投诉进行及时登记记录。制定了《禅城公证处公证案件投诉复查办法》,对投诉事项及处理情况进行专项登记。

  2.禅城公证处共有11名公证员,其中具有涉外公证员资格的公证员为6人,符合公证机构的设置情况和公证业务的需要。

  三、工作亮点

  (一)积极推进“公证+”服务模式落地见效。加强与各部门沟通联动,以依法治区办名义发文《公证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推动业务创新。2024年以来先后推出了“公证+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联办、“公证+执行”联动机制、“公证+教育”“公证+人社”等服务模式,“公证+破产管理人”业务合作,公证业务更加多元化,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业务实现零的突破,证据保全类业务量实现成倍增长。

  (二)持续优化公证服务提质增效。围绕司法部“公证减证便民提速”活动的工作要求,出台了《禅城公证处“减证便民提质增效”工作方案》,通过进一步扩大“最多跑一次”公证服务范围、扩大告知承诺制适用范围、扩大现场受理案件范围、缩短办证期限等措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任务落地落实,全面提升公证服务质效,办证时效平均缩短了5天。

  (三)积极推动聘用制公证员(助理)招录工作。持续与区财政局沟通协调,不断优化聘用制公证员(助理)的招录、管理、考核方案,自今年正式启动聘用制公证员(助理)招录工作以来,有序不紊地推进各项工作,截至10月已按计划完成多轮聘用制公证员(助理)招录工作,目前禅城公证处共有聘用制公证员1人,聘用制公证员助理8人,其中硕士研究生4人,为禅城公证处储备了高质量的公证力量,为禅城区公证事业发展添砖加瓦。

  (四)聚力助推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建设和佛山中央法务区建设。一是举办了面向港澳同胞的公证开放日活动,设立了“禅城区港澳台侨人士公证服务站”,通过“专人对接,专窗受理,专案专办”的服务模式,服务港澳台侨人士。二是编印了中英文版的《禅城公证处涉外公证服务指南》。三是制定了进驻佛山中央法务区的建设工作方案。

  (五)持续强化公证宣传。一是坚持每周在禅城“证能量”栏目推送公证案例,普及公证业务知识,截至2024年10月18日,已发布41期公证普法案例。二是紧跟政策导向,及时梳理最新工作动态,撰写宣传稿件,积极投稿,落实减证便民提速增效工作的报道文章被省级期刊《广东公证》刊登。三是积极配合区普法办拍摄公证案例视频,今年拍摄的以租赁合同公证为主题的公证案例视频被“学习强国”平台采用。四是对办证室进行了改造,增加了展现公证行业执业理念、公证历史、法治禅城的宣传板块,对外展现了公证行业的正面形象,对内增强了公证人员的职业认同感、荣誉感。

  四、存在问题

  1.公证处未建立执业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2.部分卷宗存在瑕疵。如询问笔录修改处没有被询问人盖章或者捺指印认可等。

  五、整改情况

  2024年10月22日,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向佛山市禅城公证处发出《佛山市司法局关于对禅城公证处开展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发现问题责令整改通知书》(佛司公法〔2024〕11号),要求禅城公证处限期整改。2024年11月15日,禅城公证处向我局上报《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公证处关于“双随机、一公开”整改情况报告》。整改情况如下:

  (一)建立执业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关于未建立执业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的问题。禅城公证处已认真学习《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参照相关规定,并结合机构实际情况,制定《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公证处公证执业过错责任追究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公证员执业过错责任规定内容,规范公证执业活动,预防、减少和依法监督公证员失信行为,建设高素质公证队伍。

  (二)案件卷宗存在瑕疵问题

  关于部分卷宗存在瑕疵的问题。禅城公证处已组织人员全面检查公证卷宗,对存在询问笔录修改处无当事人按捺指印或签名确认的瑕疵问题及时补充完善相关手续。同时,禅城公证处针对检查发现问题,逐一分析原因,举一反三,加强公证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公证人员对规范卷宗材料重要性的认识,完善档案管理流程,提高公证卷宗质量。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