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岭南公证处:

  你处提交的办证点变更地址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根据《广东省司法厅关于规范公证机构办证点服务窗口管理的通知》(粤司办〔2021〕114号)的规定,同意佛山市岭南公证处办证点地址变更为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岭南大道2号佛山新城中欧中心E栋2楼。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