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人民政府关于延长南庄镇村级工业园“工改工”财政奖励扶持实施办法实施有效期的通知

南政〔2023〕17号

各有关单位:

  依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现将《南庄镇村级工业园“工改工”财政奖励扶持实施办法》(南政〔2020〕3号)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镇村改办反映。(联系电话:85338231)。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