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佛山市禅城区旅游发展专项奖励扶持资金申报指南
一、申报主体和条件
(一)申报主体
佛山市禅城区内从事旅游经营服务的旅行社。
(二)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旅行社工商注册地址必须在禅城区,并在禅城辖区内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获得经营旅行社业务资格;
2.组织游客到我区旅游;
3.经营管理规范,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年内无因扰乱正常旅游市场秩序、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旅游部门处罚的情况。
二、奖励内容及标准
(一)对组织市外来禅旅游不过夜,并游览禅城区1个收费旅游景区(点)的团队(8人以上),给予接待的旅行社扶持资金10元/人次。
(二)对组织市外来禅旅游不过夜,并游览禅城区2个或以上收费旅游景区(点)的团队(8人以上),给予接待的旅行社扶持资金20元/人次。
(三)对组织市外来禅旅游并在我区办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且纳入我区住宿业统计范围内规模以上的酒店(见附件1)住宿1个晚上以上的团队(8人以上),给予接待的旅行社扶持资金80元/人次。
三、奖励资金的安排
区财政在本奖励年度内列支500万元旅游发展专项奖励扶持资金,资金采用先申请先补贴原则(以提交游客证明材料受理时间为准),用完即止。
四、奖励申报和兑付程序
(一)奖励项目实行申报制。申报单位须在每季度后次月10日前(第四季度次年1月10日前)提交上季度奖励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其中,第二季度申报时间为2019年7月19日前。
(二)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组织第三方中介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对外公示5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应当在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提出,并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要求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联系电话和通信地址。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凡匿名异议不予受理。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将对受理的异议材料在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并予以书面回复。
(三)奖励兑付。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审批后兑现奖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监管补贴资金使用进度,并在核准申报额度达500万元时,及时向参加本办法的有关单位发布通知,停止接受本年度申请。
五、申报要求
(一)凡发现有提供虚假、伪造申报材料,以弄虚作假手段套取奖励扶持资金的单位,一经联合查实,视情节依规追回申请单位的部分或全部奖励扶持资金,取消当年及今后5年(即连续6年)的旅游类奖励评奖资格,同时追究法律责任并予以通报。
(二)发生重大旅游安全责任事故的、以“零团费”或“负团费”运作的旅游团队,因扰乱正常旅游市场秩序、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在年内被旅游行政部门处罚的,自发生之日起取消当年评奖资格。
六、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或个人应向受理部门提交书面申报材料及材料电子文档,所有申报材料概不退还,如需留存请自行做好备份。
(一)申报材料的内容
1.专项资金申请表;(见附件2-1)
2.申请报告;(见附件2-2)
3.招徕游客扶持资金使用计划书;(见附件2-3)
4.游客名单;(见附件2-4)
5.团队接待服务合同(与组团社签订的委托接待合同或与游客签订的旅游服务合同)、导游派团单;
7.住宿凭据(结算单据、住宿发票等)、游览景点门票、发票或景区相关证明;
8.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
9.声明书。(见附件2-5)
(二)申报材料的要求
1.申报材料应规范制作,封面应注明申请单位全称以及申请日期;
2.支撑材料顺序排列,统一采用A4纸,活页装订成册,标注好页码;
3.申请材料一式壹份,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三)申报流程
1.登录“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fsfczj.foshan.gov.cn,按要求提交电子版材料。佛山市禅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对申请人是否符合资格、申请材料是否齐全规范、申请表单填报是否完整准确等进行预审。预审不通过的,将信息反馈给申请人。属于申请材料不齐全、申请表单填报不完整的,申请人需于申报期结束前补正重新提交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办理。
2.待受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收到短信通知的2个工作日内前往禅城区行政服务中心(智慧新城大厅)提交书面申报材料,窗口人员核验,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收件。
(四)申报原则
1.辖区内旅行社组织一个团队(8人以上)来禅城游玩,如遇同一项目可享受多项区级财政承担的扶持政策时,按“就高不重复”的原则落实。
2.企业以各种方式取得区政府各项扶持资金,原则上不得超过其年度对禅城区地方经济贡献,新引进或新设立(新成立3年内)的重点培育产业企业、科技创新发展等资金除外。当年因经济贡献未达到的扶持资金,允许递延至下一年,在地方经济贡献的额度内申请,递延期限不超过3个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