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经发办,西江产业新城管委会统筹规划部:

为顺利组织开展我区2022年度高明区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工作奖补资金的申报工作,根据《佛山市高明区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明府办〔2019〕40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经区或镇投资促进领导小组审核通过,且符合《佛山市高明区招商引资项目准入若干指引》要求,在区低效产业用地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低效产业用地上实施再开发项目,该地块的原土地使用权人或实施再开发项目的企业单位均可申请低效用地再开发奖补资金。

二、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符合低效产业用地奖补资金申请条件的企业请于2022年6月6日前登录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佛山扶持通”(网址:https://fsfczj.foshan.gov.cn/)进行在线申报,逾期平台不能再进行申报资料录入、填报。

(二)线上审核。网上申报结束后,各镇政府(街道办)、西江产业新城管委会对企业的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在线初审,于2022年6月15日前完成初审并推送区经济科技促进局。区经济科技促进局委托第三方机构核实是否具备奖补资格,组织投产评价、进行财政贡献量以及奖补资金核算,并出具最终的审核报告。

(三)提交纸质资料。审核通过后企业下载打印申请材料(包含申请表、佐证材料等),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提交至各镇政府(街道办)、西江产业新城管委会加盖公章。各镇政府(街道办)、西江产业新城管委会汇总企业纸质材料提交至区经济科技促进局投资管理股。

(四)公示。依据第三方机构的审核报告,将审定后的拟奖补名单在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佛山扶持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可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并提交证明材料。区经济科技促进局负责对异议进行审查。

(五)资金的拨付。公示无异议后,由区财政局依据程序将低效用地再开发奖补资金拨付到企业。

三、申报材料

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四、其他事项

高明区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工作奖补资金网上申报过程中,如遇相关技术疑问请咨询系统平台技术部门(联系电话:0757-83282211,工作日8:30-18:00),如遇相关政策疑问请咨询项目所属地经发办工作人员。

五、联系方式

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纸质材料受理地址

荷城街道经发办

杨滨华

88988972

高明区荷城街道泰华路318号荷城街道办事处208室

杨和镇经发办

赵雪妍

88808136

高明区杨和镇和丽路1号

明城镇经发办

麦婉莹

88836188

高明区明城镇人民政府1号楼301室

更合镇经发办

苏国英

88849322

高明区更合镇更合大道355号东副楼3楼更合镇经济发展办

西江产业新城统筹规划部

潘韵

88626026

高明区荷城街道怡乐路130号

7楼

区经促局投资管理股

李瑜

88820722

高明区荷城街道星河路蟠龙街21号二楼


附件:1.高明区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奖补资金奖补标准及申报资料要求

           2.《佛山市高明区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明府办〔2019〕40号) 

           3.佛山扶持通操作手册

       

                佛山市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