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撤销市场主体登记听证告知书
佛市监信监听告字〔2024〕1-6号
李阳春:
由我局调查处理佛山市渝穗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涉嫌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一事,现已调查终结。现将我局拟作出的处理决定、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
经查明,佛山市渝穗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于2003年4月提交相关股权变更资料中“符国章”的签名均非其本人签署,且佛山市渝穗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无法取得联系,我局依法将该公司涉嫌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事项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
佛山市渝穗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的行为属于以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我局拟撤销符国章在佛山市渝穗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的股东身份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条、第四十七条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在我局作出上述处理决定前,你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你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如果要求举行听证,可以在本告知书的送达回证上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也可以自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邵先生、邱先生 联系电话:0757-83380160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9号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文书一式三份,一份送达,一份归档,一份承办机构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