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废止
《佛山市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工作规定》意见的通告
2021年,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佛山市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定》(佛市监规字〔2021〕3号,以下简称《规定》),对推动我市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起到积极促进作用。鉴于国家、省相关政策文件已经出台,《规定》已经不适应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要求,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佛山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有关规定,我局启动对《规定》的废止工作。现就废止《办法》征求社会公众意见。请于2025年11月1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将反馈意见发至我局(邮箱:sj_wangx@foshan.gov.cn)。
附件: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
附件: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pdf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