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市委宣传部,市直各部门,佛山银保监分局,人行佛山市中心支行,市路桥公司,市属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省联合电服佛山营业部: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佛山市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佛山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6月21日

佛山市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

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23号)、《广东省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交费〔2019〕516 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按期完成取消我市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任务,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国务院“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提高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效率,降低物流成本”的决策部署,按照“远近结合、统筹谋划,科学设计、有序推进,安全稳定、提效降费”的原则,以及交通运输部明确的技术路线,加快工程建设,力争2019年底前,基本组织设计并实施收费站、收费车道、ETC门架系统硬件及软件标准化建设改造,与取消我省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时间保持一致,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任务及职责分工

(一)加快建设和完善我市收费公路收费设施体系

根据《广东省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总体技术方案》,组织设计并实施收费站、收费车道、ETC门架系统硬件及软件标准化建设改造,加强系统网络安全保障。各项工程建设要在6月底前完成施工图设计及评审工作;7月初启动外场工程建设,合理安排工期,确保10月底前完成施工,初步具备联调测试条件;在建项目采用工程变更方式,结合通车时间统筹安排,确保与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要求同步。实现手机移动支付在人工车道全覆盖。(市属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负责,市交通运输局、省联合电服佛山营业部配合,2019年12月底完成)

市属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及在建工程项目单位在施工图设计、工程监理、工程实施等环节,要按照国办发〔2019〕23号文“按照应急工程简化基建程序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的要求,简化程序,抓紧完成审批手续,加快组织实施和推进工程施工。(市属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负责,市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局配合,2019年10月底完成)

配合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以及省联合电服公司做好各级系统联调测试,确保高速公路收费系统符合技术规范要求,基本具备系统切换条件,适时实现新旧系统切换工作。(市属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负责,2019年12月底完成)

建设安装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称重检测设施(设备),实施入口不停车称重检测,并实现称重检测数据与省治超系统(交通综合行政非现场执法应用平台)、收费车道的数据信息联通。(市属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负责,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配合,2019年12月底完成)

广和大桥和三水大桥两个地方公路收费站参照执行。(南海、三水区人民政府负责)

(二)加快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系统(ETC)推广应用

坚持政府主导、市场引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的主体作用,调动各方资源,加快ETC推广应用。到2019年底,通行高速公路的车辆ETC使用率达到90%以上,佛山市籍车牌汽车ETC安装率达到80%以上,力争全覆盖,全市高速公路基本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

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大力推动高速公路ETC发行工作方案的通知》(粤交费〔2019〕528号)有关要求,制定我市推广方案。(市交通运输局负责,2019年6月底完成)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市、区政府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国有企业车辆及救护车、消防车、警车等特种车辆率先全覆盖安装使用ETC,协助提供方便停车的城区集中安装场地,组织基层政府及相关部门,发动本地媒体深入居民小区和村镇开展广泛宣传。(各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负责,省联合电服佛山营业部配合,2019年7月底完成)

省联合电服公司佛山营业部配合提供线上线下全渠道发行服务支撑,保障产品供应及发行系统稳定;开展互联网发行、预约安装、自助安装等服务。(省联合电服佛山营业部负责,2019年12月底完成)

依托车管所、检测站、银行网点、4S店、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入口、服务区等车辆集中场所以及行政服务中心等办事集中地点,增加安装网点,方便公众就近便捷免费安装。(省联合电服佛山营业部负责,各区人民政府、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佛山银保监分局、人行佛山市中心支行、市属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配合,2019年12月底完成)

组织本市道路运输企业完成客货运车辆、租赁车辆等营运车辆安装ETC。(市交通运输局、省联合电服佛山营业部负责,2019年11月底完成)

建立机动车车辆管理数据与高速公路收费管理系统的信息共享机制,实现机动车注册登记信息共享与ETC申办个人信息认证,便利车辆快速安装ETC车载装置。(市公安局、省联合电服佛山营业部负责)

积极推动ETC第三方发行模式。加强与联合电服等ETC发行方合作,通过自建APP、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发挥互联网渠道优势,支持客户自助申办与安装。(市路桥公司负责,省联合电服佛山营业部配合)

(三)配合完善和执行高速公路相关法规政策

配合省政府、省交通运输厅以及省发展改革委调整和完善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调整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相关工作;清理和规范地方性通行费减免政策,执行国家和省关于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等通行费减免政策和相关优化措施。(市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局、财政局负责,2019年9月底完成)

根据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落实高速公路诚信体系建设及对偷逃车辆通行费等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的措施。(市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局负责,人行佛山市中心支行配合)

落实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引导拥堵路段、时段科学分流,通过ETC快速通行和分时差异化优惠实现错峰分流,丰富优惠形式,提升高速公路通行效率。(市属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负责,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配合)

(四)落实资金筹集和支持

ETC车载装置安装、系统和设施建设改造资金,采用通行费列支、财政补助等方式解决,鼓励通过市场机制筹集资金(市属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负责)。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支持(市交通运输局、财政局负责),并争取省财政通过结构调整安排车辆购置税资金补助(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市财政局配合)。

(五)妥善分流安置收费人员

市属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要按照转岗不下岗的原则,制定收费人员安置工作方案,以内部择优转岗为主,多渠道分流安置收费人员,依法依规妥善处理职工人事劳动关系,保障收费人员合法权益。合理安排新通车高速公路录用分流安置收费人员。(市属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负责,市国资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指导,市财政局配合)

(六)推动政府收费公路存量债务置换

允许地方政府债券置换截至2014年底符合政策规定的政府收费公路存量债务,优化债务结构,减轻债务利息负担,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为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创造有利条件。(市财政局、人行佛山市中心支行、佛山银保监分局负责,市交通运输局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佛山市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由分管交通运输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市公安局副局长任副组长(副指挥长),市各有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统筹协调相关工作,各单位定期汇总上报工作推进情况。各区人民政府要在6月25日前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并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市交通运输局要成立工作专班,组织协调推进我市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各项工作;市属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负责具体组织工程实施,明确工期安排,压实责任,确保落实到位。完善决策审查程序,加强监管,规避廉政风险。

(二)强化部门协作

各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积极作为、密切配合,确保取消省界收费站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各区、各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定1名具体落实工作的联络员(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于2019年6月25日前报市交通运输局),相关工作推进情况于每月28日前报送市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抄报省交通运输厅。按省交通运输厅要求,请市属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每周将工程施工进展简报报送省联合电服,同时抄报市交通运输局(各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市属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负责)。

(三)强化安全管理

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涉及高速公路主线施工作业面多,路况复杂,市属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及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强相关设施和系统建设改造期间的施工管理,保障正线公路畅通;加强后期运营管理,保障系统和网络安全,确保高速公路收费系统正常运行。外场工程施工周期短、时间紧、任务重,驻地公安交管部门、交通执法部门要在确保施工安全的前提下,简化施工审批流程,确保工程施工按期完成。各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应急机制,制定保安全、保畅通预案,确保取消省界收费站期间收费站正常通行秩序,避免发生长时间拥堵。(各区人民政府、市属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负责,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指导)

(四)加强宣传引导

加强对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正确引导社会预期,及时回应公众关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各区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市委宣传部、市属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省联合电服佛山营业部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