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农业农村局:

  现将《佛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佛味鲜生”优质粤菜食材系列认定扶持政策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佛山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8月19日(联系人:李乐珍,联系电话:8328 6115)

  

  

 

  附件:佛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佛味鲜生”优质粤菜食材系列认定扶持政策申报指南


    

 

  全力为贯彻落实《佛山市粤菜师傅工程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1年)》,全力推动我市“佛味鲜生”优质粤菜食材建设工程,促进农餐对接,延长农业产业链条,发展我市绿色优质农业,提升现代高质量农业发展效能,助力我市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我市现有“菜篮子”基地、家庭农场等基础上,认定一批优质粤菜食材生产基地、直销店;认定一批以本地优质食材为主要原材料,独具匠心设计烹饪方法、创新菜式出品,创意品味“一瓜成席,一鱼成宴、一食多味”等健康生态美食的优质粤菜食材美味品鉴店,认定一批优质粤菜食材美味品鉴店里的以优质粤菜食材为主要原材料创意设计的名厨;认定一批促进农餐对接的配送企业;对建设绿色优质粤菜食材采购供销平台的企业给予一定财政扶持,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部署,加快推进我市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按照佛山市深入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切实扩大内需、促进消费,建设世界知名“粤菜名城”,打响“岭南味·佛山品”知名度的目标,树立佛山“粤菜粤厨”发源地和“世界美食之都”的城市特色形象,在农业产业板块以及扶贫地区着力发展绿色优质农业,保障和丰富广大市民的“菜篮子”“米袋子”,做强做大做精农业产业,为市民提供优质健康的食材,开展“佛味鲜生”优质粤菜食材生产基地、直销店、品鉴店、配送企业、采购供销平台认定工作。


  二、申报对象、条件


  (一)优质粤菜食材生产基地


  1.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或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在本市的农业生产基地,以及其设在我市扶贫协作地区的农业生产外延基地,均可申报,同等享受专项资金扶持等各项政策。不属于佛山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或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设在我市扶贫协作、交流合作地区及其他周边地区的农业生产基地,可申报外延基地,享受除了专项资金扶持外的其他各项政策。


  2.符合规划、环保、安全生产等要求,基地生产环境要干净卫生,保持基地道路整洁、排灌畅通。


  3.基地农产品遵循上市前必检制度,质量安全检验合格后再上市。


  4.基地产品与本市单位(企业)签订长期产销对接协议,生猪生产基地需与本市屠宰企业签订“厂场挂钩”购销合同。


  5.以上为基本条件,在此基础上按照供应我市酒店,餐饮,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集体饭堂的品质要求、供应量等择优推荐。


  6.省级和市级“菜篮子”基地可优先推荐。


  7.基地实施农业HACCP体系建设;获得ISO9000、GAP等认证;主营产品获国际标准认证,并在有效期内;基地主营产品获省级以上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绿色食品认证、有机产品认证,有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证书的其中一项或多项,并证书在有效期内;基地主营产品具有注册商标;基地有较齐全的农产品安全监管设备设施,监管制度健全,基地产品可实现二维码等信息化溯源等都可成为优先推荐的条件。


  8.根据申报情况择优评选。


  (二)优质粤菜食材直销(营)店 


  1.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在我市有生产基地或我省扶贫协作地区有外延基地的直销(营)店,取得经营范围相关的行政许可,诚信经营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2.省级和市级“菜篮子”基地的直销(营)店可优先推荐。


  3.主营产品获国际标准认证,并在有效期内;基地主营产品获省级以上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绿色食品认证、有机产品认证,有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证书的其中一项或多项,并证书在有效期内;基地主营产品具有注册商标; 产品可追溯等可成为优先推荐的条件。


  4.已获得优质粤菜食材生产基地的直销(营)店及同一生产基的多家直销(营)店,获得财政扶持资金相应酌情减少。


  (三)优质粤菜食材品鉴店及创意名厨 


  1.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的餐饮、酒店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取得经营范围相关的行政许可,诚信经营。


  2.以本地优质食材为主要原材料,出品有创意,突出食材本身的清、鲜、嫩的招牌菜式10个以上。


  3.举办匠心独特、创意设计的“一瓜成席,一鱼成宴、一食多味”等优质粤菜食材美味品鉴店10场(含)、每场20围以上的品鉴店。要求留有招募活动、客户签名、照片、日期等客观证据。


  4.开展农餐对接,有食材基地的当季品种在各餐厅宣传展出的平台,宣传农产品品牌和商标,餐厅根据食材创新菜式,增强客户对食材品质要求的体验感。


  5.品鉴店可推荐创意名厨(1-2名)。


  6.计算时间从2019年9月1日起至2020年7月31日止。


  (四)优质粤菜食材农餐对接配送企业


  1.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的企业,取得经营范围相关的行政许可,诚信经营。


  2.与农产品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签订长期产销对接协议,将农产品销(送)往我市酒店,餐饮,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集体饭堂,提供配送服务的企业。


  3.以配送业务长期稳定、年交易量大、配送服务和质量等为择优推荐的条件,具有提供生鲜保管和运输的设施设备、质量管理保证体系等为加分项。


  4.根据申报情况择优评选。


  (五)建设绿色优质粤菜食材采购供销平台


  1.对绿色优质粤菜食材采购供销平台给予一定的财政支持。平台注册生产基地、直营(销)店、配送企业、酒店,餐饮,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集体饭堂等超过100家以上。


  2.根据申报情况择优评选。

  三、认定程序


  经自愿申报、区级审核推荐、第三方评审、社会公示等程序确认。

  四、扶持政策

  认定优质粤菜食材生产基地、优质粤菜食材直销(营)店、优质粤菜食材品鉴店、优质粤菜食材农餐对接配送企业,享受政府扶持优惠,可以在基地和产品包装上使用“佛味鲜生”粤材食材工程LOGO;可以优先申请鲜活农产品运输货车进城备案申请,非早晚高峰时段可在备案的区域内通行;可以优先免费进行“佛味鲜生”品牌和经营的宣传策划。根据财政预算情况,给予财政支持,用于设施设备建设、提高生产技术和技能、改善生产经营环境、及名厨个人荣誉证书、宣传推介及奖金等财政资金适合使用的内容。


  五、申报材料

  双项目申报材料包括区行政主管部门上报的正式文件、申报书、汇总表及其他附件(统一使用A4纸双面打印和复印,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其他附件具体包括:


  1.公司营业执照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


  2.申报表中的佐证材料复印件。包括生产基地和外延基地二维码质量安全溯源系统建设及应用、检测室升级改造、产销对接等项目证明材料,


  有关产地、产品、企业、商标等认证书,质量管理认证书及其他证明项目实施能力的材料。


  3.农餐对接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合同、协议,财务台账和进货流水。


  4.申报品鉴店的要提供举办优质粤菜食材美味品鉴活动场次、人数及招募活动、客户签名、照片、日期等客观证据。名厨要附个人资格证书、个人简介及创意菜式创作思路和推介。


  5.优质粤菜食材采购供销平台注册生产基地、直营(销)店、配送企业、酒店,餐饮,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集体饭堂的证明资料。


  6.企业管理制度。


  7.荣誉证书复印件。


  七、申报注意事项


  (一)2018年至今,生产基地和直营(销)店在农业部、省、市及各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违规使用禁用、限用药物及非禁限药物超标的,不接受申报。

  (二)项目管理实行辖区责任制。各区组织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申报指南要求,认真抓好申报项目资质审查,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并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负责。

  (三)材料受理。项目申报材料一式5份于9月4日前报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科,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fsny888@126.com,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李乐珍,联系电话: 83286115)。


  

 

  附件:


  1.2019年佛山市“佛味鲜生”优质粤菜食材生产基地申报书


  2.2019年佛山市“佛味鲜生”优质粤菜食材直销(营)店申报书


  3.2019年佛山市“佛味鲜生”优质粤菜食材品鉴店及创意名厨申报书


  4.2019年佛山市“佛味鲜生”优质粤菜食材农餐对接配送企业申报书


  5.2019年佛山市“佛味鲜生”优质粤菜食材采购供销平台申报书


  6.2019年佛山市“佛味鲜生”优质粤菜食材系列项目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