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厅《关于开展2020年广东省博士工作站新设站遴选推荐及有关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0﹞74号)、《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0年广东省博士工作站新设站遴选推荐及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和人才强市战略,实现博士和博士后“引得进、用得好、留得住、流得动、服务好”,加大力度集聚一大批优秀拔尖青年人才,现将我区做好2020年开展广东省博士工作站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博士工作站是广东省博士人才管理服务的创新平台,主要功能是吸纳集聚博士博士后人才,发挥人才“蓄水池”作用;为博士博士后人才提供科学研究、项目申报、编制保障、联谊交流等服务,发挥人才服务平台功能;与其他单位开展产学研合作,帮助中小型科技企业解决技术攻关难题,发挥人才孵化和成果转化基地作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鼓励引导博士、博士后到乡镇开展科研和技术服务。支持广东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三甲医院、主营业务收入5亿元以上大型工业企业、建有研发机构的规模以上企业、成长性高新企业以及规模较大的乡镇企业设立博士工作站。
(一)设站单位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管理状况和经济社会效益良好;
2. 具备为在站博士提供必需的科研和生活保障能力;
3. 具备博士工作站正常运行的管理制度和健全的工作机制,包括具体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经费及场地保障等。
(二)申报对象在满足以上基本条件的基础上,优先支持以下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三甲医院、企业设立博士工作站:
1. 优先支持设有“双一流建设学科”、我省高水平建设学科或在华南地区具有辐射效应博士学科点的高等院校设立博士工作站;
2. 优先支持建有省级以上各类创新平台的科研机构或从事科技活动工作中,具备博士学历人员总数占科研职工比例达到30%的单位设立博士工作站;
3. 优先支持拥有以下机构之一的单位设立博士工作站:国家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广东省重点实验室、广东省重点学科或级别相当的机构;
4. 优先支持建有省级以上科研创新平台(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和新型研发机构)的企业或从事研发工作的具备博士学历人员总数占科研职工比例达到10%以上(其中,成长性高新企业达到5%以上)、已建立省院士专家企业工作站的企业设立博士工作站;
5. 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乡镇企事业单位,尤其是涉农领域的有关单位设立博士工作站。
二、设立程序
(一)申报单位填报。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填写《广东省博士工作站申报表》和佐证材料,按隶属关系报送至所属区人社局,再由各区汇总至市博管办、市直有关部门报送至市博管办。
(二)网上系统备案登记。经市人社局同意推荐后,被推荐的申报单位须在20个工作日内登录“博士博士后数据管理系统”(http://phdpostdoc.gdrc.gov.cn),进入“博士工作站申报”界面入口,按照网上申报须知的要求,完成网上备案登记工作(网上填报内容须与纸质材料一致)。
(三)审定发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我市的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或备案后,下达设站通知。
三、报送材料要求
(一)申报表和佐证材料。由各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广东省博士工作站申报表》(附件1)和佐证材料。各申报单位要按照内容详实、重点突出、数据真实、有据可查的要求,认真填写《申报表》。对照申报条件(含基本条件和优先支持条件)和《申报表》中涉及到的单位资质、经营业绩、承担项目及获奖情况等,须提交有关代表性佐证材料,与《申报表》一并装订成册。佐证材料请勿超过20页。(附件1和佐证材料需书面文件+电子版)
(二)博士工作站新设站单位汇总一览表。各申报单位填写博士工作站新设站单位汇总一览表(附件2只需报送电子版)。
(三)报送时间要求。各申报单位于4月24日前将电子版材料报至cczjklu@163.com,4月28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禅城区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禅城区江湾一路31号212室)。
若对申报事项有疑问,可致电禅城区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卢小姐,0757-82786084。
附件2:2020年度广东省博士工作站新设站单位汇总一览表.doc
佛山市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