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佛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南海区“11·8”较大中毒溺水事故结案的通知》(佛安办〔2020〕37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房屋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我局拟委托佛山市思成建设培训中心免费为已在我市诚信登记的房屋建筑施工、监理企业或有民办教育资格的建筑类培训机构培训务工人员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老师。培训老师考核合格后,获授课老师资格,名单将在我局或委托管理的相关机构网站予以公布。
用工企业是工人岗前教育培训责任主体,工人必须经过安全生产教训培训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上岗作业。教育培训的老师应取得授课老师资格,方可为工人进行岗前教育培训。为做好我市建筑工人岗前教育培训师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大专以上学历,具有五年以上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经验,能力优秀者可放宽条件;
2.已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B证(或C证并持有中级工程师证书),或高级工程师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有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
4.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普通话相对标准;
5.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责任心强,积极参加培训学习,主动提高专业水平。
二、名额限制
1.具有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推荐不多于3人,其他企业不多于2人;
2.本年度暂定全市培训师资600人,按收到《佛山市建筑工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师资推荐表》时间顺序为准,额满即止。
三、培训考核
1.集中培训:进行16学时的理论授课;
2.自学自练:完成理论培训后,给予准老师为期1个月的自行备课梳理时间,自主完善课件模板的补充;
3.考核安排:分批安排现场模拟讲课,由专家综合评定量化评分。
四、推荐资料
1.《佛山市建筑工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师资推荐表》一份;
2.被推荐人的身份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B证(或C证及中级工程师证)、或高级工程师证(复印件)或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3. 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一份。
五、报名方式
将推荐资料扫描PDF版发送至邮箱:5815762@qq.com。
六、联系方式
电话:0757-83355175
联系人:翟丽静
七、报名截止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
八、培训及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