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佛山市商务局关于做好佛山市中央财政2021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粤贸全国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行业协会、企业:
转发《佛山市商务局关于做好佛山市中央财政2021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粤贸全国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请符合专项资金申请条件的企业务必于9月30日前登录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http://fsfczj.foshan.gov.cn),按照专题要求整理材料上传平台申报,逾期平台不能申报录入。经区级初审通过后,在服务平台上下载打印,并按申报要求装订纸质版材料一式二份(加盖公章),于10月11日17:30前交至顺德区经济促进局生产性服务业促进科(大良德民路区政府行政大楼东二楼B50室),逾期不候,联系方式:吴小姐 22830335。
佛山市商务局关于做好佛山市中央财政2021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粤贸全国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1中央财政2021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粤贸全国事项)申报材料封面.doc
附件2佛山市企业参加2021年粤贸全国活动补贴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