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产业新城管委会,各镇(街道)经发办,相关企业:
根据《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佛山市制造业企业设备融资租赁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佛工信函〔2021〕129号)文件精神,我局开始受理2021年佛山市制造业企业设备融资租赁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现就申请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佛山市内登记注册并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划分标准按《2017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执行);
(二)企业通过直接租赁方式购入生产及生产配套设备(不含家具电器、办公耗材、车辆、非专用电脑等日常办公设备),设备购置发票发生时间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
(三)同一项目不可同时申请本项扶持政策和市级技术改造类扶持政策;
(四)申报企业承诺本企业经营规范,且保证全部申报材料真实、完整、有效;
(五)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自提交申请之日前三年起,没有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二、申报材料
企业申报材料(盖公章)包括:
1.专项资金申请表(系统生成);
2.营业执照复印件(若未记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须提交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3.企业上一年度纳税证明;
4.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5.相关融资租赁合同、设备采购合同、租赁发票、支付凭证、还款计划表,设备购置发票、融资租赁公司的营业执照和商务部门的批准证书(或备案回执);
6.承诺函(系统生成);
7.2020年实际发生利息明细表;
8.贴息项目汇总表。
三、补贴标准
单个企业每一自然年度列入贴息的融资租赁合同设备投资额最高2000万元,年贴息金额为融资租赁合同设备投资额的5%(且不超过实际利息发生额)。每年度发生的贴息额在下一年度申报,对同一融资租赁合同的贴息时间最多2年。
四、申报程序
项目以自愿申报为原则,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佛山扶持通”(https://fsfczj.foshan.gov.cn/)(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进行申报。项目通过我局初审后,申报单位登录平台打印含有水印的纸质申报材料(编制目录,胶装成册,一式四份),加盖企业公章(所提供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确认)后送至我局中小企业股(办公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星河路蟠龙街21号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507室)。
佛山扶持通平台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5日,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9日。请申报单位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申报和提交纸质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佛山扶持通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757-83282211。
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中小企业股联系电话:0757-88885566。
佛山市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21年2月24日
(联系人:杨燕婷,联系电话:88885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