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农业农村局、各有关企业:

  为促进品牌农产品培育、宣传和推广,助推佛山农业品牌建设,请根据《佛山市农业品牌培育推广补助办法》(佛农〔2017〕177号)和申报指南要求,组织发动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

  申报材料(一式3份)由各区审核汇总(须填写汇总表)后于7月10日前一并报市农业农村局。

  附件: 1.佛山市农业品牌培育推广补助(认证认定类)申报指南

         2.佛山市农业品牌培育推广补助(参展办展类)申报指南

 

  佛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6月16日

  (认证认定类联系人:佘梓宁,电话:83325153  参展办展类联系人:周莉敏,电话:8332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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