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供电局、各项目业主: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光伏发电项目的通知》(佛发改新能函〔2021〕30号),为有序推进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现组织申报2021年光伏发电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项目申报范围为:2021年在建和具备建设条件新开工的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已列入国家竞价、平价清单项目。
二、申报材料
申报项目需提供以下支持性材料:
(一)在建项目。
1.项目备案证;
2.项目在建证明材料(含项目建设现场照片或视频);
3.项目投资主体出具的《并网时间承诺书》(见附件1)。
(二)新开工项目。
1.项目建设方案;
2.与县级及以上政府签订的开发协议,或县级及以上国土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支持意见;
3.与土地业主方签订的用地协议或租地合同;
4.电网公司出具的初步接入意见或接入系统批复;
5.项目投资主体出具的《并网时间承诺书》(见附件1)。
三、请企业填报《顺德区2021年光伏发电项目申报表》,连同项目申报材料于2021年3月24日下午下班前报我局投资和能源管理科。
附件:1. 顺德区2021年光伏发电项目申报表
2.并网时间承诺书
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3月23日
(联系人:吴先生,电话:22835685)
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光伏发电项目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