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城镇人民政府,西江产业新城管委会:
经佛山市人民政府同意,陶瓷企业符合下列条件可自建LNG点:1、窑炉生产线4条及以上,且厂区连片面积达到 250 亩及以上(自有或租赁)的陶瓷企业。2、窑炉生产线少于4条,但厂区连片面积达到150亩及以上(自有或租赁),且2019年入库税额超过1000万元的陶瓷企业。
现我局开始受理自建LNG点申报,符合以上第1或第2条规定的陶瓷企业,可将企业营业执照、窑炉生产线条数证明、土地使用权证(自有),或土地租赁合同及出租方同意书(租赁)、2019年企业纳税证明等申报资料胶装成册(一式两份,申报材料电子版发到邮箱:gmzxq186@126.com),于8月19日前提交到我局中小企业股。
佛山市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20年8月14日
(联系人:鞠琳;联系电话:88885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