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市建筑业协会、消防协会,各消防设计、施工、技术服务机构,各相关单位:
我市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专家库建立以来,在推动我市消防行业技术进步,保证工程消防质量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充实专家库力量,及时更新专家库人员信息,我局决定在原有专家库基础上,启动2021年度全市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专家库专家推荐入库和信息更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的主要功能和入库专家的专业类别
(一)专家库的主要功能
入选专家库的专家将为下列工作等提供技术支持: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及设备检测的技术支持;
2.特殊消防设计(超规超限)项目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把关;
3.国家、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关键环节的消防技术论证和评审;
4.生产、储存、装卸甲、乙类物品的专用车站、码头,甲、乙类生产车间、仓库,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等危化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论证和把关;
5.佛山市勘察设计质量和施工图审查质量检查;
6.建设工程消防事故、安全隐患等的技术分析论证。
(二)入库专家的专业类别
入库专家的专业类别为:化工技术类,安全工程类,石油与天然气类,消防工程,防火工程,防火管理,火灾原因技术鉴定等相关或相近专业。
二、推荐人选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本职工作,对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职业道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了解或熟悉本学科专业领域国内外科技发展动态。
(二)从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技术服务和审核验收10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具备符合下列条件:
1.主持过或作为专业负责人承担过不少于5项中型以上消防工程设计的专业技术人员;或作为技术负责人承担过不少于5项中型以上消防工程施工的专业技术人员;或作为技术负责人承担过不少于5项中型以上消防技术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或作为主责承办人或技术复核人承担过不少于5项中型以上消防设计审核验收的专业技术人员;
2.原则上应具备注册消防工程师或消防专业高级职称,具备其他相关专业或多专业的注册工程师但长期从事消防设计、施工、技术服务和审验方面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也可以报名。
(四)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
三、本次推荐专家的原则及范围
个人自愿报名、单位和区(部门)根据本通知第二条的条件择优推荐。
四、推荐程序及要求
(一)申报提供材料
1.《佛山市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专家推荐表》(详见附件)1份;
2.推荐人职称证书、执业注册证、身份证复印件、其他材料(包括个人获奖材料、荣誉证书等)各1份(区局核对原件);
3.大1寸彩色照片2张。
(二)推荐程序
1.推荐人选填写《佛山市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专家推荐表》;
2.由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3.各消防设计、施工、技术服务、审验等符合本次报名条件的企业,按属地将名单报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汇总并加具审核意见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一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受理时间
推荐材料请于4月9日前完成报送。
(四)公布专家名单
我局将在推荐人选的基础上,根据候选人的基本条件、单位推荐意见、年龄结构及专业结构合理搭配的原则,进行审核,确定入库专家,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专家名单。
五、其他注意事项
2019年已入库的专家(详见附件2),如需变更信息的,需要书面提出申请,注明变更信息的内容及理由,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区局审核盖章确认后提交我局。已入库且未提出信息变更申请的专家,将自动成为新一轮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专家库专家。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2月24日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联系人:黄汝成,联系电话:82518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