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31号)明确,佛山成为国家绿色建材试点城市。为积极推进试点工作,提高绿色建材的应用水平,促进我市绿色建材产业的全面高效发展,我局决定开展全市绿色建材专家推荐入库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的主要功能和入库专家的专业类别
(一)专家库的主要功能
入选专家库的专家将为下列工作等提供人才支持:
1.负责佛山绿色建材产品入库审核;
2.协助为佛山绿色建材产品目录的增减提供专业技术意见,并审核相关分类适用标准及指标;
3.佛山市绿色建材项目评审;
4.佛山市绿色建材相关工作检查;
5.佛山市绿色建材日常工作的技术指导及咨询;
6.为佛山市绿色建材宣传培训等相关活动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二)入库专家的专业类别
入库专家的专业类别详见《佛山市绿色建材专家库对应品类目录(试行)》。
二、推荐人选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本职工作,对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职业道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了解或熟悉本学科专业领域国内外科技发展动态。
(二)熟悉建材产品生产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具有较高的建材产品理论和技术水平。
(三)具备符合下列条件:
1.若该专业类别未实行注册制的,需获得高级职称;
2.若该专业类别已实行注册制的,需具有5年以上(含5年)专业工作经历的注册工程师。
3.特殊情况,上述要求可适当放宽。
(四)积极参与绿色建材相关工作,能够安排参与专家库工作的时间。
(五)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岁。
三、推荐原则及范围
(一)个人自愿报名、单位和区(部门)根据本通知第二条的条件择优推荐。
(二)在职国家公务员不列入推荐范围。
四、推荐程序及要求
(一)申报提供材料
1.《佛山市绿色建材专家库专家推荐表》(详见附件1)1份;
2.推荐人职称证书、执业注册证、身份证复印件、其他材料(包括个人获奖材料、荣誉证书等)各1份(区局核对原件,收取复印件及电子扫描件);
3.大1寸彩色照片2张。
(二)推荐程序
1.推荐人选填写《佛山市绿色建材专家库专家推荐表》;
2.由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3.各相关建材行业企业等,按属地将推荐表报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加具意见后,收集推荐表分批报送市局。市直有关单位直接报送市局。
(三)受理时间
推荐材料请于2021年1月22日前报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筑业发展和设计科技科。
(四)公布专家名单
我局将在推荐人选的基础上,根据候选人的基本条件、单位推荐意见、年龄结构及专业结构合理搭配的原则,进行审核,确定入库专家,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专家名单。
五、联系方式
(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联系人:蔡绮婷,联系电话:0757—82284486;
(二) 市绿色建筑与节能协会联系人:陈颖,联系电话:0757—81066190。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