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产业新城管委会,各镇(街道)经发办:
根据《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佛山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佛工信函〔2021〕231号)的文件要求,现我局开始受理2021年佛山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企业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已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并正常运作1年以上。
(二)企业领导班子有较强的创新意识,能为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和运行创造良好的条件。
(三)企业具有较完善的研发、试验、试制和检测设备设施,产品在同行业中具有技术领先优势。
(四)企业经营运作正常且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在行业内具有竞争优势。
(五)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以及一定规模的技术人才队伍,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势。
(六)企业内部已建立了较好的运营机制,具有较高的技术管理水平和质量认证标准。
(七)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运作管理规范,制定了明确的发展规划和目标并能积极组织实施。
(八)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有技术,并有一定的知识产权运营能力。
(九)企业在从申请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之年截止日期起向前推算的两年内未发生下列情况:
1、因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税收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理。
2、涉嫌税收违法已被税务部门立案审查。
3、走私及其他严重违反进出口监管规定的行为。
(十)限定性指标的最低标准
行业 |
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 |
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重 |
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 |
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 |
制造业 |
400万元 |
3% |
30人 |
500万元 |
信息服务业 |
600万元 |
5% |
40人 |
500万元 |
二、申报材料
(一)佛山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认定报告(请按附件2的提纲编写);
(二)佛山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附件3、附件4);
(三)附件及证明材料(附件6);
(四)107-1表,107-2表(附件7)。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在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https://www.fsfczj.foshan.gov.cn)进行申报,并于2021年4月23日前通过平台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经区局受理通过后,申报单位登录平台打印申报材料(含水印)于2021年5月14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提交至我局中小企业股,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
五、其他事项
1、《佛山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应严格使用我局提供的excel格式表格。
2、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技术支持由广州政企互联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服务热线:83282211。
附件1: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佛山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佛山市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21年3月31日
(联系人:谭婉华,联系电话:88885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