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高明区质量提升与经济发展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佛山市高明区质量提升与经济发展奖励办法》(明府办〔2019〕43号)要求,结合我区质量强区工作实际,拟开展2019年度质量提升与经济发展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奖励对象为符合《佛山市高明区质量提升与经济发展奖励办法》,2019年度在商标、计量、标准化、检验检测、质量品牌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和个人。
具体扶持项目及标准可登陆区政府政务网站查询http://www.gaoming.gov.cn/zwgk/gmzw/gmzfbgwj/content/post_4069082.html。
二、申报及审核程序
本次申报主要采用网上申报方式进行,网上申报经审核通过后提供纸质材料。
(一)网上申报
1.申报平台。由符合扶持条件的单位或个人通过登录佛山市政府扶持资金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fsfczj.gov.cn/#/home)进行申请。
2.申报时间。网上申报时间为2020年6月10日至7月9日,逾期将不予受理,同时网上申报系统自动关闭。
3.申报流程。项目申报→高明区→高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选择申报项目→注册登录→填写基本信息和申请表→上传申报材料。申报前请认真阅读平台上公示的各项目的“受理条件”和“申报指南”。
4.申报指导。在申报中如有疑问,请联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相关股室,技术问题请咨询佛山市政府扶持资金综合服务平台技术人员。
(二)镇(街道)初审
初审由各镇(街道)负责,初审为形式审核,主要审核申报单位基本信息的准确性,提供材料的完整性。
(三)联合审定
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相关股室审核通过后,形成初步名单发函至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征询申报资格审查意见。
(四)纸质材料提交
1.提交时间。接到通过联合审定的信息(由扶持通系统自动发送)后10个工作日内。
2.材料要求。盖章(或指模)版纸质材料一式三份。
3.提交方式。企业将纸质材料提交至各镇(街道),由各镇(街道)在申请表加盖公章后统一提交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联系方式
(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方式(地址:西江新城景阳街30号)
知识产权管理股(商标类) 88880219;
计量股(计量类) 88660280;
标准化股(标准化类) 88668162;
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检验检测类) 88685322;
质量发展股(质量品牌类) 88680252。
(二)各镇(街道)联系方式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荷城分局文萍萍(地址:荷城街道三洲百灵路56号,联系电话:88628113);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杨和分局尹贵明(地址:杨和镇和顺路112号,联系电话:88801806);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明城分局邓师祎(地址:明城镇明六路3号,联系电话:88831983);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更合分局梁嘉敏(地址:更合镇合瑶路119号,联系电话:88877817)。
(三)技术服务:佛山市政府扶持资金综合服务平台,联系电话:82382211。
附件:1.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质量提升与经济发展奖励办法》的通知
2.佛山市高明区质量提升与经济发展奖励申请表
3.2019年高明区质量提升与经济发展奖励申报指南
佛山市高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9日
明市监〔2020〕55号关于开展2019年度高明区质量提升与经济发展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1.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质量提升与经济发展奖励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3.2019年高明区质量提升与经济发展奖励申报指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