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农业农头企业管理办法的通知》(佛禅府办〔 2020〕 10 号)的有关精神,经研究,禅城区农业农村局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区级农业农头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详见附件:
附件:佛山市禅城区农业农村局关于2021年度区级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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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禅城区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表.docx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农业龙头企业管理办法的通知(佛禅府办〔2020〕10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