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技工”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发〔2019〕41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快“南粤家政”工程品牌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粤人社函〔2019〕1791号)、《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粤菜师傅工程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佛禅府办函〔2019〕92号)等文件要求。为加快推进禅城区“南粤家政”“粤菜师傅”“广东技工”三大工程,搭建载体高质量完成三大工程人才培养工作,决定开展2020年度禅城区“三大工程培训基地”和“粤菜师傅大师大作室”申报评审工作。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一)“粤菜师傅”培训基地
禅城区内开展“粤菜师傅”类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具有示范效应,且符合相关标准的技工(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公共实训基地或大中型企业技能培训中心。相关标准见附件1。
(二)“南粤家政”培训基地
禅城区内开展“南粤家政”类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具有示范效应,且符合相关标准的技工(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公共实训基地或大中型企业技能培训中心。相关标准见附件1。
(三)“广东技工”培训基地
禅城区内开展“广东技工”类(焊工、新能源汽车维修工、电工、钳工等与禅城区重点产业发展相适应)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具有示范效应,且符合相关标准的技工(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公共实训基地或大中型企业技能培训中心。相关标准见附件1。
(四)“粤菜师傅”大师工作室
依托技能大赛大奖获得者,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行业高技能人才以及部分掌握传统技能、民间绝技的粤菜名厨建设,在带徒传技方面经验丰富,能够承担粤菜师傅大师工作室日常工作。相关标准见附件2。
二、申报时间及受理部门
(一)受理时间: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15日。
(二)受理部门: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三、评审程序
(一)项目申报。凡符合申报资格和条件的单位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所有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下同)。
1.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单位需提交的资料:
(1)《佛山市禅城区培训基地申报表》(附件3)。
(2)申报单位的法人登记证书(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等)复印件。
(3)申报单位职业培训资质批准文件复印件。
(4)申办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明确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的总体目标、分阶段目标、工作任务、管理措施以及师资力量、实训设备、经费等软硬件配套保障。
(5)管理机构及制度文件。申报单位成立培训基地领导机构的文件,管理人员名册及分工职责;‚涵盖职级晋升、培训、师资、财务、资产等方面的相关管理制度。
(6)实训场地、理论教室的平面图和照片。
(7)实训设备清单。包括设备名称、型号及数量。
(8)培训师资。包括培训教师花名册,教师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相关获奖证书等。
(9)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
2.大师工作室申报单位需提交的资料:
(1)《佛山市禅城区大师工作室申报表》(附件4)。
(2)申办报告。内容包括申报大师工作室名称(名称格式为“佛山市禅城区+领办人名字+粤菜师傅大师工作室”)、项目领办人和工作室成员简介、工作室基本条件、工作室成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承办单位对工作室的支持措施,以及工作室建立后的工作计划、主要工作方向等。
(3)申办单位的法人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
(4)技能大师和工作室成员的身份证、专业或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
(5)其他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包括区级及以上获奖证书、技术认定、技术技能创新业绩和成果等证明材料和出版物及有关单位的证明等。
(二)项目初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对申报单位资格和条件及真实性进行审查(各类证明材料须验证原件、收复印件)并加具意见。
(三)综合评议。区人社局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的综合情况进行评审评分,择优确定项目单位。
(四)项目公示。经区人社局审核通过的,在区人社局官网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
(五)项目确定。公示无异议且经区人社局备案同意后,由区人社局发文并授予相应牌匾。
四、特别情形
凡取得省级、市级“三大工程培训基地”或“粤菜师傅大师大作室”的,可自动获得区级相应资格。
五、扶持政策
对评审确定的上述项目,将分别按照培训基地每个10万元、大师工作室每个5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资金。资金主要用于实训设备的购置改造与维护、原材料消耗、指导教师聘用、师资培训、设施完善、课程设置和教材开发、与教学活动有关的科研活动及其他培训成本等方面的支出,不得用于差旅费、劳务费等与培训基地和大师工作室建设无关的其他开支。
联 系 人:刘礼校,联系电话:82717710。
电子邮箱:ccrszjk@chancheng.gov.cn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江湾一路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