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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中文艺发展的要求,全力推进我区群众文艺创作,推动群众文艺精品生产,加强高水平创作人才队伍建设,并做好2020年度广东省和佛山市群众文艺作品评选的选送工作,我区将开展2020年度南海区群众文艺作品评选工作。请相关单位积极发动,认真组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作品内容
1、各单位上送的作品提倡围绕当代、现实、本地题材进行创作,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弘扬主旋律,倡导城市文明风尚、讴歌美好和谐家园,注意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鼓励创作以扶贫、奔康、战“疫”等为主题的作品,推动我区文艺事业繁荣发展,加快建设品牌南海。
2、作者必须是南海户籍或在南海务工、上学、生活(以有效居住证、学生证为凭)的创作人员。
3、作品需为原创作品,要求作品未参加过区级以上(含区级)文艺作品评选并获奖(经过较大加工修改的作品除外)。
4、不得拿他人的作品修改,所有上送作品均要注明词曲作者。
5、所有上送作品均要求字体清晰,作品的所有作者,均应注明其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
二、参评作品形式
2020年度南海区群众文艺原创作品评选范围为文学、戏剧、曲艺、音乐、舞蹈、美术、书法、摄影八个艺术门类。其中:
文学作品包括散文、小说、诗歌、艺术评论;
戏剧作品包括话剧小品、小戏曲、独幕剧、音乐剧(不含广播剧、影视剧和大型多幕剧);
曲艺作品包括粤曲、相声、曲艺说唱、故事;
音乐作品包括声乐、器乐,其中声乐含独唱、重唱、表演唱、小组唱;器乐含独奏、重奏、小合奏;
舞蹈作品包括群舞和单、双、三人舞。
三、参评作品征集和投稿方式
(一)报送作品要求
各单位报送文学、戏剧、曲艺、音乐、舞蹈、美术、书法、摄影类等作品数量不限(每位作者单个门类作品不超过2件)。
音乐类:需提交乐谱及附加音频CD(音频可简易弹奏,如无音频概不参评)。
舞蹈类:舞蹈艺术形式载体不限,需提交创作台本,作品需附舞台视频资料,VCD、DVD或M2TS格式(上报作品需注明单、双、三、群舞蹈,少儿舞蹈、成人舞蹈或中老年舞蹈)。
美术类:国画作品尺寸原则上不超八尺(高240cm×宽130cm)竖幅,其他美术作品要求装框后在高200cm×宽200cm。
书法类:单件作品竖幅不超过八尺(240cm×130 cm),条屏不超过四屏,册页、斗方、手卷亦可。
摄影类:必须是原始记录的作品,彩色、黑白不限;作品规格为12寸。作品不作任何装裱、不留边框、组照需用胶纸粘贴(不作合成放大)。
文学、戏剧、曲艺、音乐、舞蹈五个艺术门类:需交文稿一式8份,正文用三号仿宋字体,需用A4纸双面打印,其中7份不得有反映作者信息的署名或标识,以供评委评审。1份署作者姓名、作品创作时间、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和选送单位,以供存档。
美术、书法、摄影三个艺术门类:作品背面右下角或者背面用铅笔写清楚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年龄、地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作品上送需同时提交作品照片电子文件(精度TIFF格式不少于30兆或JPG格式须在5兆以上不低于5兆),文件名称为作品名称及作者。
(二)报送时间和要求
1、各单位参评文学、戏剧、曲艺、音乐、舞蹈、美术、书法、摄影八个艺术门类作品于2020年7月15日前报送,作品资料统一报送至南海区文化馆,逾期不受理。
2、参评作品需同时报送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推荐表及参评作品文稿、音频、视频等电子材料请发至南海区文化馆邮箱wgj_whg@nanhai.gov.cn。
3、美术、书法、摄影三个艺术门类的获奖作品将参加“2020年南海区艺术四季活动之南海区原创美术书法摄影优秀作品展”。各艺术门类评选出的优秀作品,经上级部门审核后,将推送参加“2020年度佛山市群众文艺作品评选”。
四、联系方式
文学类作品:联系电话:81019368;
戏剧、曲艺类作品:联系电话:81019368;
音乐、舞蹈类作品:联系电话:86328950;
美术、书法、摄影类作品:联系电话:81019751;
报送地址:南海区南新一路6号1座南海区文化馆(文化公园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