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产业新城管委会,各镇(街道)经发办,相关企业:

   根据《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应收账款融资奖励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佛工信函〔2021〕152号)文件精神,我局开始受理2021年佛山市应收账款融资奖励专项资金的申报。现就申请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主体(核心企业)

  (一)在佛山市内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通过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在线确认并且帮助佛山市中小微企业 (划分标准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实现应收账款融资。

   二、奖励标准

   按奖励主体帮助佛山市中小微企业实现应收账款融资年化金额的1%予以奖励,单家企业每年最高奖励不超过500万元(包括本数)。每一自然年度发生的应收账款融资年化金额在下一年度统计和安排拨付奖励。

   三、申报资料

   1.在线确认实现应收账款融资情况表;

   2.中小企业声明函(由获得应收账款融资的企业填写);

   3.应收账款融资奖励项目汇总表;   

   4.承诺函。

   四、申报程序

   项目以自愿申报为原则,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佛山扶持通平台(www.fsfczj.gov.cn)(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进行申报。项目通过我局初审后,申报单位登录平台打印含有水印的纸质申报材料(编制目录,胶装成册,一式四份),加盖企业公章(所提供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确认)后送至我局中小企业股(办公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星河路蟠龙街21号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507室)。

   佛山扶持通平台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6日。请申报单位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申报和提交纸质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佛山扶持通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757-83282211。

   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中小企业股联系电话:0757-88885566。

   六、其他

   获得奖励的项目单位须对财政资金进行规范管理,按规定设立项目专账(专门科目)、专款专用,管好用好资金,不得用财政资金支付工资、奖金、差旅等费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实际情况,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问题,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有关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1.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不真实、弄虚作假的,同一项目在市级多头或重复申报的,取消项目单位3年内申请我市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追回部分或全部已拨财政资金。

   2.骗取、套取、擅自变更、挪用挤占财政资金的,追回全部已拨财政资金,取消项目单位5年内申请我市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附件1:在线确认实现应收账款融资情况表.doc

   附件2:应收账款融资奖励项目汇总表.doc

   附件3:中小企业声明函.doc

   附件4:承诺函.doc

   附件5:佛山市2019-2021年应收账款融资奖励办法.doc

   佛工信〔2019〕79号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佛山市2019-2021年应收账款融资奖励办法的通知.pdf

 

 

 

                                   佛山市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21 年 2 月 3 日

                                 (联系人:杨燕婷,联系电话:88885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