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现将通知《中央财政2020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重点市场事项)申报指南(第二期)》转发给你们,现就有关事项重点通知如下:
一、支持期间:2020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发生的项目或所支出费用。
二、符合2020年度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项目入库条件的企业(单位)先于7月12日前通过中央专项资金网络管理系统(网址:www.mofcom.gov.cn/mofcom/typt.shtml)网上申报。
三、完成网上申报后,请各企业严格按照申报指南的有关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缺一不可,纸质材料准备好后可先交到通济大院8楼808室外贸发展科,检查无问题后可进行胶装。纸质资料7月15号之前提交。(除品牌培育项目一式七份外,其余项目均一式三份,所有资料均需盖齐缝章)。
四、所有申报材料检查无问题后需按照申报指南顺序,分别盖章后合并扫描成一个PDF格式文档,发送至邮箱3271387215@qq.com,邮件发送格式:公司名称+项目名称(展会名称)
如有疑问,请致电:郑芳琳 82340861
附件:中央财政2020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重点市场事项)(第二期)申报指南.doc
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