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发展和改革局,各电力企业:
现将《广东省能源局转发国家能源局关于组织申报科技创新(储能)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粤能电力函〔200〕40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区发展和改革局按照要求组织当地储能项目单位按照省能源局来文要求参与申报,请各有关项目单位按照申报条件和程序按时进行网上申报,根据相关指标要求认真填写申请表,并于8月21日前将正式盖章件报送我局。
附件:广东省能源局转发国家能源局关于组织申报科技创新(储能)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pdf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