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三批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的通知》(粤建科函〔2022〕446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积极组织本地区相关企业申报住房城乡建设部第三批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具体按建办标函〔2022〕187号文的要求进行申报(详见附件1),填写《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申请表》和《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申报书》,连同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材料(纸质版2份和电子版刻录光盘1份),请于2022年6月27日前报送我局建筑业发展和设计科技科。
二、请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对已获得住房城乡建设部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的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的建设情况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内容包括:生产基地自查报告,对生产基地的业务指导和日常监管情况,评估生产基地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等(编制要点见附件2),并于2022年6月27日前将评估报告报送我局建筑业发展和设计科技科。
附件:1.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三批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的通知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16日
(联系人:陈世昌,0757-82284082,邮箱:fszjkjk@fszj.fosha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