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批国家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国家工业遗产申报范围和条件请严格按照《通知》有关要求执行。
二、按照属地申报原则,遗产所有权人为申报主体,填写《国家工业遗产申请书》(详见《通知》所列附件)。
三、申请文件和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五份,电子文档、视频和照片图片存储于U 盘),请于5月8日前报我局。
附件:便函[2021]1094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批国家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21年4月27日
(联系人:李想,82340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