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银行机构:
根据《佛山市三水区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平稳健康发展“二十五条”》(三府办函〔2020〕5号)之“四、金融服务支持”的十八之规定,现就相关奖励资金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一)奖励对象
在三水区内注册登记,并在疫情防控期间对在三水区内进行工商登记注册并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微企业进行贷款投放,且满足2020年5月9日对比2月9日的贷款余额为净增的银行机构。
(二)奖励标准
区内金融机构在疫情防控期间对中小微企业的增量贷款(展期视同新增),按照1‰给予奖励,每个金融机构最高100万元。具体释义如下:
疫情防控期间对中小微企业的增量贷款(展期视同新增):为银行机构2020年5月9日对比2月9日当天的贷款余额,所增加部分即为增量贷款(包含展期的贷款)。
二、申报时间
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于2020年8月31日至9月4日内进行申报。
三、申报材料
(一) 三水区银行机构增量贷款奖励资金申请表 (附件1);
(二) 疫情防控期间对中小微企业的增量贷款(展期视同新增)明细表。
四、申报流程
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须于指定时间内,登录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fsfczj.gov.cn)按要求提交电子资料并进行申报,同时将纸质材料并加盖公章后(一式两份)提交到区经科局金融股(地址:三水西南街道健力宝北路37号212室,联系电话:87758203)。
五、监督与检查
(一)申请主体应对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审核过程中若发现申报资料造假或存在不实、违法等情形,一律取消该申请主体的申报资格,追回已拨付的财政扶持资金,并将其列入广东省公用信用信息管理系统黑名单,且三年内不得享受政府各类财政资金扶持。
(二)申报主体对项目的存在的问题可信访举报投诉,投诉电话:0757-87755928,来信地址:三水区西南街道健力宝北路37号区经科局207室。
六、其他
本通知由区经科局负责解释,电话:87758203。
附件:1.三水区银行机构增量贷款奖励资金申请表
附件2: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三水区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平稳健康发展“二十五条”的通知(三府办函〔2020〕5号).pdf
佛山市三水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20年8月31日
附件1
三水区银行机构增量贷款奖励资金申请表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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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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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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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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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量贷款奖励计算指标(万元) |
2020年2月9日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 |
2020年5月9日小微企业贷款余额 |
期间增量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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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计奖励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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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申请奖励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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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户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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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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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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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承诺 |
本单位(人)郑重承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如有不实之处,愿负相应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