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建立健全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保护体系,有效地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我局现组织开展第六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具有一定的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

  (二)具有展现民族文化创造力的典型性、代表性;

  (三)具有在一定群体中或地域范围内世代传承、活态存在的特点;

  (四)具有鲜明特色,在禅城区范围内有较大影响。

  二、评审程序

  (一)有意愿申报的单位和个人,按要求填报相关申报材料,报送至禅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凡不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超过申报时限的概不受理。

  (二)代表性项目评审实行专家评审制度。禅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推荐或建议列入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经专家论证后提出推荐名单并向社会公示20天。推荐名单经禅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核定后上报禅城区人民政府,经同意后以禅城区人民政府名义公布。

  三、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

  (二)辅助材料:申报录像片、代表性图片5-8张、项目分布图、证明材料等(制作要求见附件2)。

  以上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一份,请于2020年8月7日前报送至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联系人:邓先生、李小姐,联系电话:82298301,电子邮箱:ccqfyzx@126.com ,邮政编码:528000,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松风路先锋古道93号梁园(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甄选,做好第六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工作;

  (二)深入细致开展普查工作,做到不遗漏一村一镇,不遗漏一项有价值的项目,不遗漏一个有代表性的传承人,不遗漏一条细微的线索;

  (三)依靠专家力量,对申报项目进行认真评审、论证,确保项目质量。

 

  附件1 禅城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2 禅城区区级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辅助材料制作要求.docx

  

佛山市禅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