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佛山市促进专利高质量发展资助办法><佛山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佛山市进一步促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市监办发〔2019〕11号),现组织有关企业申请进一步促进个体工商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且于2019 年1 月1 日至2019年8 月31 日期间由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设立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上不含分支机构)。
(二)升级企业的投资者包含至少1个原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三)升级企业的住所(经营场所)与原个体工商户的经营场所均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
二、申报材料
(一)申请表扫描件(申请表登陆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https://fsfczj.foshan.gov.cn/)下载。)(请在填写完申请表后,打印并对需要盖章签字的地方进行盖章签字,并扫描上传)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个体工商户升级为企业的证明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基本存款账户编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申请流程
申请对象到佛山扶持通网站申请注册账号,系统地址https://fsfczj.foshan.gov.cn,根据系统提示填写申请表、上传证明材料电子版,填报时间为2月14日-3月30日。各登记注册大厅窗口不再线下收取申报材料。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动联系企业,确保所认定的企业明确通知要求,指导企业做好专项资金的申请工作。
(二)请各申请对象严格按照时间规定,做好系统填报,逾期视为放弃本次专项资金申请。
(三)申请过程中有技术问题,请与佛山扶持通官方咨询电话联系;有政策疑问,请与各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联系,联系方式可通过登陆佛山扶持通网站(https://fsfczj.foshan.gov.cn),查找专项名称为“佛山市进一步促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的项目查找。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