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有效地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我局现组织开展第六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爱国敬业,德艺双馨;

  2.熟练掌握其传承的非遗项目,在该领域或禅城区范围内具有被公认的代表性和影响力;

  3.居住或长期工作在禅城区;

  4.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

  (二)以下情况暂不推荐:

  1.在项目领域内有争议的传承人;

  2.丧失传承能力、无法履行传承义务的传承人。

  二、申报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个人,向项目保护单位提出申请;

  (二)项目保护单位向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进行推荐;

  (二)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议、初审;

  (三)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通过审核、评审、公示、审批等程序后向社会公布。

  三、申报材料

  (一)申请报告:区直项目保护单位向我局推荐申报区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请示,附推荐名单(见附件1);

  (二)申报表(见附件2);

  (三)申报片(制作要求见附件3);

  (四)辅助材料:体现有关申报人成就的证明复印件等;其他有助于说明申报人代表性的文字、图片或音像资料等。

  以上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一份,请于2020年8月7日前报送至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联系人:邓先生、李小姐,联系电话:82298301,电子邮箱:ccqfyzx@126.com ,邮政编码:528000,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松风路先锋古道93号梁园(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四、工作要求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活的宝库,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代代相传的代表性人物。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做好推荐申报工作;

  (二)推荐的代表性传承人必须是各项目中技艺突出、公认程度高、有较大影响力、具备传承能力与传承意识的传承人,每个项目可推荐1至3名;

  (三)充分发挥申请人所在单位、项目保护单位、专家学者以及各行业协会的作用,认真做好组织、审核、评选和推荐工作,确保材料真实可靠。

 

  附件1 禅城区第六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docx

  附件2 禅城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表.docx

  附件3 禅城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片制作要求.docx

 

 

  佛山市禅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