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实行残疾儿童少年十五年免费教育实施方案(修订)的通知》(佛禅府办〔2016〕70号)精神,为做好2020年秋季残疾儿童少年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十五年免费教育申报工作,请各单位按要求完成相关资料收集及数据统计,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学前教育

  具有本市户籍,领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在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备案)的幼儿园(含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小学附设的幼儿部、幼儿班以及送教上门分教点)就读,并在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有学籍登记的学前三年残疾儿童。

  (二)高中阶段教育

  具有本市户籍,领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在特殊教育学校、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就读,并在全国学籍系统中有学籍登记的高中阶段残疾学生。

  二、申报办法

  (一)在区内就读的残疾学生

  由各幼儿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填写《佛山市残疾儿童少年十五年免费教育对象审批表》(附件1)、《佛山市残疾儿童少年十五年免费教育对象名册表》(附件3)一式2份,加盖单位公章,于9月29日(星期二)下午下班前报区教育局教育一科914室,同时发送附件1、3的电子文档到基础教育科江富浩邮箱。

  (二)在市外就读的残疾学生

  由学生监护人填写《佛山市户籍残疾儿童少年就读市外学校免费资金申请表》(附件2)、户口簿和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学籍证明材料,于9月29日(星期二)下午下班前直接交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914室江富浩老师处。

  三、工作要求

  (一)残疾儿童少年十五年免费教育涉及到资金的划拨及使用,各有关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加强资料审核,确保上报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二)各幼儿园和学校要建立档案资料保管制度,妥善保存每年免费对象的审批表、名册、残疾证明、户口本复印件、财政免费资金实际发放等资料,以备检查和监督。

  附件:1.佛山市残疾儿童少年十五年免费教育对象审批表(样式)

            2.佛山市户籍残疾儿童少年就读市外学校免费资金申请表(样式)

            3.佛山市残疾儿童少年十五年免费教育对象名册表(样式)

            4.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实行残疾儿童少年十五年免费教育实施方案(修订)的通知(佛禅府办〔2016〕70号)

  佛山市禅城区教育局

    2020年9月15日

  (联系人:江富浩,联系电话:82341121)

  附件1 佛山市残疾儿童少年十五年免费教育对象审批表(样式).doc

  附件2 佛山市户籍残疾儿童少年就读市外学校免费资金申请表(样式).doc

  附件3 佛山市残疾儿童少年十五年免费教育对象名册表(样式).doc

  附件4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实行残疾儿童少年十五年免费教育实施方案(修订)的通知(佛禅府办〔2016〕70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