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现将《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第一批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佛工信函〔2021〕179号)转发给你们,请符合条件的优势龙头企业及单位牵头按照文件要求申报。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全部组建资金(包括研发设备)不少于2000万元。
二、填写佛山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申报书(附件1)并加盖牵头单位公章。牵头单位应参照《佛山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申报书(建设方案)编写指引》(附件2)制订明确清晰的建设方案,主要包含以下内容: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成员单位情况,产业化技术发展方向和目标,运行机制和经营机制,技术专家委员会,组织架构和管理团队,组建资金情况,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汇聚的创新平台数量,中长期研发项目计划(包括成果转移扩散和首次商业化应用目标、经费筹措计划、研发投入等),吸引可持续投资和商业运行的能力,成果转化收益预算以及实现市场化自主运营的进程计划等情况。
对已注册成立企业法人的创新中心,需提供独立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如成员单位之间的合作协议、资金组建方案、各项规章制度、产业技术联盟备案证明等)。
三、请申报单位认真填写佛山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创建申报书,根据要求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并装订成册后,4月26日前一式3份纸质申报材料(连同电子版)报送至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工业发展科。
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第一批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_佛山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申报书(建设方案)编写指引.docx
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21年3月5日
(联系人:李想,联系电话:82340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