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各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鼓励社会组织评级评优,推动我区社会组织有序健康发展,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社会组织评估管理的暂行办法》(粤民民〔2009〕12 号)及《南海区民政局关于社会组织评估实施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决定开展2021年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及范围

  (一)经南海区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成立两年以上(含两年)的社会组织;

  (二)获得的评估等级(按最新的年份计算)已满三年及以上的;

  (三)社会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申请评估:

  1.上两年度存在未按规定履行年检/年报义务情形的;

  2.三年内受到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3.被列入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4.正在被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5.造成重大负面社会影响的;

  6.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

  二、评估内容

  社会组织评估按照社会组织的不同类型分类组织实施。评估按照参评社会组织所属类型的评估细则,从党的建设、规范运作、内部治理、能力建设、发挥作用、工作绩效和社会评价等方面,对参评社会组织进行综合评估。评估内容以近三年为主。

  三、评估等级标准及有效期

  (一)对于申报5A等级的社会组织,评估得分为951分以上,且须配备专职工作人员3人以上,独立建立党组织。

  (二)对于申报4A等级的社会组织,评估得分为901—950分(含950分),且须配备专职工作人员2人以上,建立党组织。

  (三)对于申报3A等级的社会组织,评估得分为801-900分(含900分);

  (四)对于申报2A等级的社会组织,评估得分为701-800分(含800分);

  (五)对于申报1A等级的社会组织,评估得分为700分以下(含700分)。

  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有效期为5年,若有效期满未再申请参加复评或晋升等级的社会组织,视为无评估等级。

  按照《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规定,公益性社会组织评估等级低于3A或者无评估等级的,取消其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四、评估步骤

  评估工作共分为七个阶段:

  (一)申报及自评阶段(9月10日前

  1.有意向申报的社会组织应在9月10日前提交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材料(申报流程及材料详见附件1、附件2);

  2.评估等级有效期已满5年的社会组织(见附件3)应将此前获颁的等级牌匾交还至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股(桂城街道南新四路一号南海区民政局西楼504)。

  (二)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说明会

  南海区民政局将于8月31日(星期二)9:30-11:30召开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说明会,现场对等级评估的对象及范围、申报流程、评估细则等内容进行讲解说明。有意参加的社会组织可在8月30日中午12:00前扫描二维码(附件4)进行报名(说明会地点:桂城街道南新四路6号南海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五楼)。

  (三)财务审计阶段(9月30日前

  凡申报4A及以上等级的社会组织均须配合区民政局安排的财务审计工作,提交近三年(即2018、2019、2020年度)的财务资料,具体审计时间另行通知。申报工作与财务审计工作可同时进行。

  (四)专家评估阶段10月)

  10月1日前,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对照评估评分细则,按照每一项指标要求进行自评及准备资料,并装订成册(装订成册的资料于专家实地考察当日提交)。

  组织评估专家小组实地考察并评分,初步确定评估等级。

  (五)等级确认及公示阶段(11月

  评估委员会对初评结果进行审核,作出结论,确定评估等级并向社会进行公示。

  (六)受理复核申请(11月

  若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评估对象可在公示期内向区民政局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区民政局收到书面异议后,组成复核评估小组对原始评估材料进行复核,作出最终评估决定。

  (七)发布公告(11月)

  区民政局向社会公告等级评估结果,并向获得3A及以上等级的社会组织颁授牌匾及证书。

  五、评估要求

  (一)社会组织要高度重视,提高对评估工作的认识,把评估工作作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积极申请参加评估。对应评未参评的社会组织,将列为当年评估无等级社会组织,并予以公示。

  (二)参评的社会组织要严格按照评估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周密组织,精心安排,认真做好自查、自评,把评估工作做细做实。

  (三)参评的社会组织要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并积极配合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不得提供虚假情况和资料,一经发现,取消其参评资格。

  (四)评估工作结束后,参评的社会组织要结合评估工作进行总结,以评促建,切实加强自身的规范化建设和业务水平的提升。

  附件:附件1: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办事指南.docx

                         附件2:佛山市南海区社会组织评估申报表.docx

                         附件3:评估等级已满5年的南海区社会组织目录.docx

                         附件4: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说明会参会须知及报名二维码.docx

                         附件5:南海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评分细则及调查表.zip

 

  佛山市南海区民政局

  2021年8月25日

  (联系人:关钰婷,联系电话:86333923、862395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