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支持企业建设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支撑疫情防控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有关单位对照申报条件参与申报工作。

  一、面向对象

  主要为广东省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且已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科研攻关、或相关技术产品直接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已建有省级工程中心的企业原则上不再受理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满足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的基本条件(详见《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详见附件)

  (二)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作出突出贡献。包括:针对防疫检测技术、药品药物、医疗器械、预警技术、防控设备等核心产品开展科研攻关;积极进行科技成果转化、快速提升重要物资产能,保障防疫用品需求;应急研发相关科技产品,并支持防疫重点地区相关建设等。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符合条件的单位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3月10日17:00。

 

  四、联系方式

  高新技术发展科,李荣业,何伟东,82340448。

 

 

 附件: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支持企业建设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支撑疫情防控的通知

  (链接网址: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2904313.html)

 

  

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20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