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公共服务办,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我区家政服务技能人才队伍培养,推动我区“南粤家政”工程落实到位,根据《佛山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的意见> <“南粤家政”工程促进就业工作实施方案> <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选拔认定实施办法>的通知》(佛人社〔2019〕181号)、《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高明区家政服务培训基地申报和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佛山市高明区家政服务培训基地的单位,需是依法成立的独立法人机构,无违法行为和未了结的法律纠纷;拥有开展家政服务技能培训或职业教育的师资、场所、实训基地和相应设施设备,并符合国家建设和安全标准;具备家政服务专业教育培养资质或家政服务职业培训资质,并符合以下专业条件:

  (一)培训能力

  1.开展家政服务技能培训的高等院校申报时上一年度培训人数不少于500人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年培训人数不少于400人次;具有家政服务以及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高级工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教师(含专职和兼职)占师资总数的20%以上;具有200平方米以上实训场地和相应实训设备。

  2.开展家政服务培训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申报时上一年度培训人数不少于300人次;具有家政服务以及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高级工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教师(含专职和兼职)占师资总数的15%以上;具有100平方米以上实训场地和相应实训设备。

  (二)培训效果

  1.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家政服务职业技能培训合格率达70%以上。

  2.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与2家以上家政服务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积极提供就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有合理的就业安置网络和渠道。

  二、申报及评审程序

  (一)项目申报。凡符合申报资格和条件的单位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交以下申报材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1.佛山市高明区家政服务培训基地申报表;

  2.2019年度培训人员花名册;

  3.家政服务师资情况表;

  4.单位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5.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6.申报单位文字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内容包括单位简介、开展家政服务职业培训工作的特色、成绩和亮点(1000字以内)。

  以上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须盖申报单位公章。

  (二)项目审核。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核查,并对申报单位的综合情况进行评分,按公平公正原则择优确定项目单位。

  (三)项目公示。经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的,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

  (四)项目认定。对拟认定为佛山市高明区家政服务培训基地的,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方网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即命名为“佛山市高明区家政服务培训基地”,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授予相应牌匾。

  三、其他事项

  (一)强化宣传发动。各镇(街道)公共服务办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佛山市高明区家政服务培训基地项目受理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16日,申报材料须一式两份,相关申报材料以书面纸质和电子文本形式于2020年10月16日前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就业创业促进股,逾期不予受理。

  (二) 明确违规申报责任。对审核和评审过程中发现提交虚假申报材料的单位,自发现之日起1年内取消其申报资格。

  (三)建立退出机制。经认定的区级家政服务培训基地实行动态管理,每年监测一次,对已经不符合培训基地条件、没有按照要求开展家政服务教育培养或职业培训工作,以及有违法违规行为或出现其他不宜作为区级培训基地的培训单位,撤销佛山市高明区家政服务培训基地称号并收回牌匾。凡被撤销区级培训基地称号的,1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联 系 人:李兆宝,联系电话:88231920。

  电子邮箱:rjyk@gaoming.gov.cn

  联系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泰和路103号4楼。

  附件1:佛山市高明区家政服务培训基地申报表.doc

  附件2:2019年度培训学员花名册.doc

  附件3:家政服务师资情况表.doc

 

  佛山市高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