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佛山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提质改造项目应急进场道路建设工程项目已由高明区政府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高明区公路养护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佛山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提质改造项目应急进场道路建设工程(路基、涵洞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苗村白石坳

  2.2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2673420.80元。

  2.3 计划工期:120个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   /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2.4.1项目概况:佛山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提质改造项目应急进场道路建设工程位于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苗村白石坳,为高明环保项目配套的进场道路项目。依据佛山市环保小镇总体规划,在焚烧厂区西侧新建设一条进场道路,道路总长度679.611米,路面宽度为10米,路基宽度为13.0米,用于垃圾焚烧厂人流通道和应急物流通道,连接云勇公路,有利于实现场区人流和物流分开,提高出行效率。

  2.4.2本工程招标建设的主要内容为:佛山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提质改造项目应急进场道路建设工程的路基、涵洞工程,道路总长度679.611米,路面宽度10米,路基宽度13.0米,全线设平面交叉1处,箱涵2道,圆管涵3道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工程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为12673420.80元。

  2.5承包方式:本工程以固定综合单价方式承包,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安全与文明施工等。结算时按实际完成合格工程内容及工程量进行计算,超出部分按预算审核价乘以投标下浮率结算(投标下浮率=投标报价总价/预算审核价总价),超出部分总额不得超过中标价的10%。

  2.6 工程质量要求:必须由招标人及相关的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按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进行验收评定,交工验收及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必须达到合格或以上的质量标准。若未能达到该标准,则不予以接收工程及进行工程验收,并应对存在的质量缺陷问题及时进行返工修复,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支付。

  2.7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2.8工程款支付方式:

  每月完成工程量经监理、业主验收合格支付计量款70%;全部工程完成,项目交工验收合格,支付至结算价90%;完成工程结算审核后,一个月内支付结算价5%;余款待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清。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推荐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参加公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资质完全一致。【评标委员会将于投标截止日当天按照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管理系统”网站(http://glxy.mot.gov.cn/)中“全国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以下简称“名录”)进行审核。对于未列入“名录”或投标人名称、资质信息与“名录”查询结果不符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4.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级)职称,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4.5.2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招标公告发布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为准。

  4.5.4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招标公告发布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为准。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7.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7.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

  4.7.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广东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接受投标报名。符合资格的投标人请于2020年11月30日 8 时 30分至  2020年12月4日17时30分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碧桂路103号综合楼6楼601室(联系电话:0757-88628983 )持下列相关资料进行报名,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逾期不予受理):

  5.1.1法定代表人到场办理报名时,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带备原件核对,授权委托代理到场办理时,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带备原件核对;

  5.1.2投标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1.3投标申请人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5.1.4投标申请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5.1.5投标申请人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管理系统”网站(http://glxy.mot.gov.cn/)中“全国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的投标人名称、资质信息的网页截图;

  5.1.6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级)职称、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的复印件或上述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5.1.7专职安全人员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5.1.8投标申请人的授权代理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相关人员近半年(扣除招标公告发布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在投标人单位(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购买社保的证明材料。

  5.1.9报名资料需编制封面,封面内容需包括项目名称、投标单位、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封面格式自拟。

  上述报名资料一式两份,统一用A4纸制作并装订成册,每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申请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合格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25万元,投标人可采用银行汇款、转账或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若投标人采用银行汇款或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即2020年12月10日上午9:30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将投标保证金按规定金额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入或汇入到招标文件指定银行账户,否则投标无效。若投标人采用投标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即2020年12月10日上午9:30之前)单独密封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0年 12 月 10 日9时30分,截止时间2020年 12 月10日10时00分。

  7.1.2 开标时间:2020年 12 月 10 日 10 时0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指定发布网站的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广东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碧桂路103号综合楼6楼601室)。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7.3.1 投标人须派授权代理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核查。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佛山市高明区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www.gaoming.gov.cn/gzjg/zfgzbm/qjtyshcsglj/index.html)发布。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高明区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www.gaoming.gov.cn/gzjg/zfgzbm/qjtyshcsglj/index.html)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高明区交通运输局网站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为评标定标分离办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高明区公路养护中心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禄堂公路养护中心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劳先生

  电    话:0757-88808945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碧桂路103号综合楼6楼601室

  邮    编:528500

  联 系 人:麦小姐

  电    话:0757-88628983

  电子邮件:207281753@QQ.COM

 

附件:佛山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提质改造项目应急进场道路建设工程(路基、涵洞工程)招标文件.doc